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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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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春雷行动”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巡视督导组:
    自2月28日“春雷行动”筹备以来,全省各级质监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与各级媒体沟通与联系,不断扩大部门影响,宣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特别是3月10日全省各地“春雷行动”启动后,各级局工作热情高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为“春雷行动”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的舆论环境。
    在下一步“春雷行动”中,各单位在认真落实《2011年“春雷行动”宣传方案》的基础,扎实开展宣传工作,保证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要严谨程序。以各市(地、垦区)局为单位上报辖区各类信息,各县(市、区)局不得越级上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于每周一、三、五上报,重要信息随时上报。一篇信息一个邮件上报,标题写清单位和主要内容,统一格式为“X局关于XXX的信息”,正文以WORD文档形式作为附件上报,图片以附件形式上报。
    二要严格把关。各地要深刻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不当报道的负面作用,要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政策、文字等方面的审核,重要信息要经主要领导审核。要全面提高信息质量,反映“春雷行动”护农、爱农、惠农的主旋律。
    三要严肃纪律。严禁抄袭,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2011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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