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08-08-21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巩固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大冬会及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省局决定对各地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内容包括: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两个前移”和食品安全区域监管“双重责任”制落实情况、食品企业动态监管数据库建立使用情况、食品安全各项专项整治和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打击滥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供奥及供大冬会食品企业监管情况、食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实施情况等。检查的重点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质量、获证企业持续保证必备条件等后续监管工作的落实、企业档案管理、小作坊监管、食品添加剂管理等项工作;重点品种为大米、酱油、醋、饮料、葡萄酒及果酒、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糕点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等。
  二、检查方式
  这次检查主要采取自查、暗访、专项检查、互查等形式,对各地年初以来食品安全监管总体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省局将组织专家组成专项检查组:一是深入部分市(地)企业进行暗访,调查了解各地准入工作和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小作坊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二是深入各市(地)开展专项检查、组织部分市(地)间开展互查,内容包括听取各地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企业实地检查、查看各地文件资料和档案材料(电子和纸质)等。
  三、工作要求
  各地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关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食品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一是按照本通知的检查内容认真准备汇报材料,注意总结本地区创新性的工作,同时要认真对照有关要求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完善企业动态监管纸制和电子监管数据库档案;三是根据省局要求配合检查组深入企业明察暗访进行实地检查;四是将参加互查工作人员名单于2008年8月30日前上报省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事业发展和提高工作水平为目标,实事求是,不走形式,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效性。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给企业通风报信阻挠检查、蒙混过关应付检查、回避问题放松检查标准等现象的发生。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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