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协查通报 (第一号)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7年4月11日,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对黑龙江省艾迪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大棒玉米专用肥”和“金稻水稻灌浆肥”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该公司违法产品标识标注情况和违法事实如下:
一、“大棒玉米专用肥”和“金稻水稻灌浆肥”的标识标注情况 “大棒玉米专用肥”包装袋正面上部(绿色背景、白色小字体)标有艾迪尔,N≥16%、腐植酸≥25%、有机质≥20%、氨基酸≥10%、解磷因子≥16%、解钾因子≥16%;中部(黄色背景)标有DABANG(兰红色小字体),大棒(红黄色大字体),玉米专用(白色小字体);下部(红色背景、白色小字体)印制两只玉米彩色图片,标有净含量:40kg,艾迪尔(黑龙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大棒玉米专用肥”包装袋反面上部(红色背景、白色小字体)标有艾迪尔,QS标记,登记证号:农肥临字206331、执行标准:QHJH01—2006、生产许可证:XL12—205—01481;中部(蓝色背景)标有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下面标有Operating instructions,为白色背景、黑色小字体);下部(蓝色背景、白色小字体)标有艾迪尔(黑龙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哈尔滨市道外大新街128号,电话:0451—87804433 、免费热线:800—8986152,网址:WWW.adeller.com、生产商:菊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字样。 “金稻水稻灌浆肥”除包装袋正面上部背景为蓝色,下部背景为红色,正面中部标有jindao(兰红色小字体)、金稻(红黄色大字体),水稻灌浆肥(白色小字体),水稻彩色图片外,包装袋的其它标注内容和样式与“大棒玉米专用肥”包装袋标注内容和样式完全相同。
二、黑龙江省艾迪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法事实 (一)“大棒玉米专用肥”和“金稻水稻灌浆肥”两种产品的有机质、腐植酸(明示指标)检验结果不合格; (二)经专家论证两种产品的解磷因子、解钾因子不存在; (三)该公司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伪造质量安全认证标志,伪造生产许可证编号:XL12—205—01481; (四)两种产品标注的登记证号:农肥临字206331、执行标准:QHJH01—2006属冒用他人的农肥登记证号和产品标准; (五)两种产品标注的艾迪尔(黑龙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菊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虚假企业; (六)伪造生产日期,实际生产日期为2007年4月11日,却在产品中放入标注日期为2007年4月7日的合格证; (七)超范围生产。黑龙江省艾迪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登记范围为经销,无生产或分装项目。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艾迪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超范围生产“大棒玉米专用肥”和“金稻水稻灌浆肥”两种质量不合格肥料,伪造质量安全认证标志,伪造生产日期,伪造生产许可证编号,冒用他人的农肥登记证号和产品标准,虚假标注厂名厂址。 全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此通报后,要立即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查处工作。对发现的上述两种化肥要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异地扣押,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查处。各地的查处情况要以市地局为单位,汇总上报省局监督处。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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