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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化肥等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力度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黑质技监督发[2007]102号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化肥等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力度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明发[2007]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地)局结合省局正在开展的质监护农“春雷行动”,以及省局前期下发的《2007年黑龙江省农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黑质技监督发[2007]4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专项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农资产品,严查无证生产、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掺杂掺假、标识不符等违法行为。对本辖区内的化肥、农药、农机等生产企业要进行逐厂排查,严把出厂关,坚决杜绝伪劣农资流入市场。同时,要充分发挥省局质监护农“春雷行动”驻县督导组的作用,发挥垂管优势,严防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化肥等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力度的紧急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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