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质技监认发[2007]79号
各市(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竞争力,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一、提高对加强检验机构监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履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职能的技术支撑,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成效。各市(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充分认识加强检验机构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对辖区内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管,促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检测能力,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要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自律,不断提升检验能力 (一)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要结合国家认监委颁布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并在2007年底前完成转版工作。届时,省局组织的计量认证现场评审和监督评审都将按照新的评审准则进行。 (二)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要按照《意见》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抽样与检验制度、检验报告规范制度、检验样品保存备查制度、科学研究和检验技术能力提升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检验工作责任考核制度、定期自查、定期报告等制度。各项制度要切实可行,并要有措施保证落实到位。 三、加大对检验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各市(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辖区内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管,由认评科(处、室)或质量科(处)负责牵头进行监管,要制定监管计划,落实监管责任。省局将在近期组织对主要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监管到位。 (二)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要及时将机构主要人员、设备、环境变化及在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同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报,并及时将检验结果报送任务下达部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及时掌握所属检验机构的情况,定期召开检验机构负责人会议,通报对检验机构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检验机构发展和在检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省局将定期召开市(地)局监管工作会议,全面了解全省质检机构现状,明确监管的工作重点,解决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全面掌握所属检验机构的现状,并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制定检验机构发展规划,加强对检验机构检验设备、人才队伍和管理体系的建设,不断提升检验机构的能力和水平,保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四)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县级质检所检验人员的培训,严格考试制度,经培训考试合格,颁发检验员证书。市(地)质检所检验人员的培训统一由省局组织进行。未获得检验员证书的不得从事检验工作。要通过不断完善和有力落实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检验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检验机构的检验水平。 (五)今年将继续对市(地)、县质检所开展食品、农残等参数的能力验证活动,重点考核大型仪器的检测能力。并将开展比武练兵活动,采取集中组织市(地)质检所的技术人员进行理论考试、现场做标准样品试验的方式检验质检所的能力,促进检验机构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整体水平。 (六)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所属检验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确定检验机构质量体系是否有效运行。省局将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对全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一是检查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情况;二是对检验机构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实行检验机构年度考评制度,组织市(地)局对检验机构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及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优秀的检验机构给予奖励,对违规的检验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七)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大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追究责任,保证检验机构检验结果的公正性。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