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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黑质技监函发[2007]41号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5月20日是“世界计量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组织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质检量函[2007]8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精神,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造成声势,形成影响,取得较大的宣传效果。
  二、要突出“能源计量与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主题,同时积极参加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有关宣传活动。
  三、要把这一宣传教育活动与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宣传普及计量基础知识结合起来,组织开展“能源计量进企业、民生计量进社区”活动,注意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四、各市(地)局于2006年5月30日前要把开展“世界计量日”宣传教育活动有关情况报省局计量处,以便汇总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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