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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定量包装商品标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黑质技监函发[2007]26号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计量检定测试院: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问题的通知》(质检办量函[2007]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告知并监督辖区内的相关企业一并执行。

二○○七年三月八日        

  附件:关于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问题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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