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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质检办函[2008]29号文件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关于报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音像和图片资料的通知》(质检办函[2008]2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领会总局精神,按照文件的要求于2008年2月18日前,将音像及图片素材统一以快件形式寄送省局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处汇总。
  联系人:李永禄  周宪伟
  电  话:0451—87979076
  邮  箱:hljzfxjgy@tom.com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
  邮  编:150036

  附件:关于报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音像和图片资料的通知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关于报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音像和图片资料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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