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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农垦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委托执法单位、省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质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质检法函[2007]235号)工作安排,总局将组织开展全国质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并重新核发总局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增强质检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编写了《全国质检系统普法教材》(分为出入境检验检疫和质量技术监督两个部分),作为全国质检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测试的工具用书,并印发了《关于征订<全国质检系统普法教材>的通知》(质检法函[2007]241号)。现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及征订普法教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拟于今年三月份组织全国质检系统需要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测试题库正在组织拟定),并对测试合格人员重新核发总局行政执法证件。现组织开展参加测试并核发证件的执法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内容包括:序号、姓名、出生年月(例:1970.01)、学历(例: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等)、所在单位(填写全称)、证件编号(编号共9位,前两位全省统一为08;第三至第五位:省局000,从001至014按照哈、齐、牡、佳、大庆、鸡、鸭、鹤、七台河、黑河、绥化、伊春、大兴安岭、农垦顺序排列;第六位:市局为0,所辖县区局按顺序从1开始排列;后三位由各单位自行编写。省局委托执法单位及机关执法处室人员编号由省局统一编制)、本人照片(近期1寸正面着装白色背景免冠彩照,有条件的单位建议使用数码相机统一拍照存档)。 二、普法教材征订工作 《全国质检系统普法教材》是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以来质检系统第一部普法教材,是一部较为完整、全面、权威地介绍有关质检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及业务实践的教材。该书对于质检系统领导干部、法制人员、业务人员、新录用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业务工作都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同时也是质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核的指定用书。普法教材质量技术监督分册共计76万字,包括法的基础知识、行政法律制度、专业法律制度、行政执法制度及与质监工作相关法律制度等五个部分,预定价78元。 三、时间要求 1、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已于1月17日在省局政法宣教公用信箱中予以通知,请各单位按照《信息采集表(样表)》(见附件1)要求,于2008年1月31日前将《采集表》及复印件各1份,并附电子版报省局政法宣教处,省局统一汇总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2、普法教材征订工作按照《征订回执》(见附件2)要求,请各单位于2008年1月31日前报省局政法宣教处,省局统一上报国家质检总局。购书费用由各单位直接邮汇至总局指定银行(另行通知)。 联系人:南军 联系电话:0451-87979075
附件:1、××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集表(样表) 2、《全国质检系统普法教材(质量技术监督部分)》征订回执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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