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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年初工作安排,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处室及各市(地)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处在“3.15”系列活动、“春雷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执法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和地理标志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而详实的工作。法制工作和宣教工作齐头并进,较好地完成了二○○七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处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分离”制度 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监督抽查为主的监督检查等内容,在行政许可工作中,重许可轻监管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可后监管形同虚设;在行政处罚工作中,行政执法人员轻视案件调查,卷宗材料体现证据严重不足,形不成有效地证据链条,在调查阶段执法人员重视与当事人谈及罚款幅度,并且对案件最后处罚具有很大的自决权以及案审委审理案件走过场等情况严重;在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工作中,抽样与检验都为同一机构进行,严重影响检验结果,滋生检验腐败。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的监督,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机制,从2004年起,我们开始研究探索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的作出分离、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的抽样与检验分离、行政许可的审查批准与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分离等制度,并根据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规定,从而形成行政执法“四分离”制度。 行政执法“四分离”制度率先在佳木斯市及大庆市质监局进行试点,并于2004年下旬在伊春市全省法制工作会议上进行进一步研讨。2005年省局组织人员到大庆、佳木斯市局对“四分离”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并在总结两局经验的基础上,整理出全省行政执法“四分离”制度初稿。后经多次征求各处室、各市(地)局法规主管局长、法规科长及法律人才意见,对初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在此基础上,我们于2006年8月30日提交省局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按照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意见和要求,我们对行政执法“四分离”制度又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2007年12月4日,按照局领导要求,省局印发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查处分离实施办法》等行政执法“四分离”制度的通知(黑质技监政发[2007]289号),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四分离”制度。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1、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测试及建档考核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提升整体执法水平,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法制办要求,我们在去年编辑出版了《质量技术监督执法管理实用手册》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及制作说明》两本执法工具用书,作为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用书,这不仅满足系统内各单位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对外宣传的工作需要,也将我们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依法管理的依据和权限向社会进行公示。在统一学习培训教材的同时,我们印发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地)局组织本系统执法人员进行集中系统地学习培训,并于年初组织对全省13个市(地)局(含县区局)及农垦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近2800名执法人员进行综合及专业法律素质测试。此次测试共拟定综合法试题6套、专业法试题4套,并得到省政府法制办的高度重视,对测试全过程进行监考,从而有效地增强了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及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结合法律素质测试工作,我们在今年印发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档案工作的通知》(黑质技监函发[2007]172号)以及《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工作的通知》(黑质技监函发[2007]183号),从而统一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建设材料,并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建档考核。同时,拟结合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工作,重新核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并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进一步严格执法证件办理程序。 2、全力组织开展《特别规定》的学习培训。《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颁布后,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特别规定》,提高全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对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省局组织全省13个市(地)局法规科长在国家质检总局进行了3天的集中学习,并印发《关于开展对<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黑质技监函发[2007]188号),编辑印制《特别规定》宣贯手册及宣贯光盘,通过全省视频会议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从而有效加大学习宣贯工作力度,从而较快地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对《特别规定》的理解和掌握,进一步增强了对《特别规定》的有效执行。 (三)、清理行政权力、明确行政执法依据。 为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严格依法行政,按照黑龙江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我们组织人员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全面系统清理,共整理计量、标准化、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方面行政许可权力,商品条码、组织机构代码等非许可审批权力,中国名牌产品、免检产品等行政确认权力共计33项;行政处罚权力共计294项;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权力共4项;中国名牌、省名牌行政奖励权力2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其他行政权力3项,从而进一步规范了我系统行政执法权力。在清理行政权力的同时,我们进一步明确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质量监督管理执法依据48部、标准化监督管理执法依据17部、计量监督管理执法依据30部、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执法依据16部、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执法依据15部、涉及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执法依据31部,从而进一步提高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稳步推进立法工作 1、我处积极与省人大、省法制办及有关部门协调,全力做好质监地方立法工作。经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48此修改其稿《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终于于今年6月22日省人大十届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今年8月1日起实行。《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省地方特种设备法规的空白,使我省地方特种设备法规增至5部。 2、认真做好地方法规协调修改工作。按照国家局和省政府的要求,我们对《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缺陷产品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等30多部国家和地方法规认真进行了修改,提出了修改意见。 (五)、大力推进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宣传工作 1、强化宣传力度 为全力做好全省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宣传工作,我处积极与黑龙江卫视协调并促成龙江卫视与省局联合进行“春雷行动”强势推进新闻报道。省电视台组成“春雷行动”特别报道组与我处通力协作,行动期间每天播报“春雷行动”信息、制作“春雷行动”宣传片、公布各地投诉举报电话,共同展开大规模、全方位的质监护农、爱农、帮农、促农行动的宣传报道活动。为满足庞大的新闻信息量,全面翔实的反映“春雷行动”战果,我处要求各地市局建立新闻宣传联络机制,指派专职宣传联络员,不分昼夜,随时上报各地工作动态和具有新闻价值的重要信息,以县为单位报送新闻线索,实现了省电视台新闻联播天天有新闻的成果,在行动期间黑龙江卫视新闻联播共播报质监系统新闻81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宣传效果显著 为提高社会大众的维权意识,加强群众的产品质量相关知识,我们用5天的时间设计并印制了“春雷行动”宣传画54500张、宣传手册27000册、制作惠农知识光盘1500张、“春雷行动”标志1000套等宣传资料,在启动仪式当天分发全省各地。“春雷行动”开展的两个月中,全省质监系统共发放宣传单227.1024万份,宣传手册27.658万份,影像资料及光盘1.743万份,农业标准化知识手册18.62万份,服务联系卡25.339万份,涉农知识问卷2.7548万份。同时,我处还制作了“春雷行动”光盘集锦500套,每套包括“启动仪式”、“新闻联播集锦”、“文艺晚会”、“图片集”、和“春雷汇报片”五张光盘。全面系统的反映了春雷行动成果,让质监护农的号角响彻龙江大地。 为进一步扩大“春雷行动”社会影响力,让质监护农的雷声传到全国百姓的心中,政宣处充分调动各级媒体的积极性,共同投入到护农、爱农的行动中。省内各大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从启动初期就高度关注行动信息,播发了大量新闻报道,取得了极大的社会效果。国家质监总局高度重视我局行动,派宣传人员带领中央电视台、中国质量报、农村报、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台等多名国家级媒体记者到黑龙江采访。我处陪同记者到五常市等地现场采访,从农民的角度,真实体验“春雷行动”的效果和群众的满意程度,并提供大量相关资料,为记者真实的报道“春雷行动”情况,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春雷行动”期间,各级媒体共刊播质监系统“春雷行动”新闻作品5683篇。其中,报纸类作品792篇;影视类作品1230篇;广播类作品264篇,网络类作品2607篇;期刊类作品193篇;其他类作品597篇。这些新闻作品中有三十余篇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农村报等多家国家级刊播,香港大公报更刊发了《“春雷行动”展现公共管理新思维》的文章,从为人民服务的高度,给予此次行动极高的评价。各级媒体的新闻报导,使质监系统亲民爱农的良好形象全面彰显,技术优势和行政执法优势鲜明凸现,质监人爱农帮农的风采充分展示。 3、举办“春雷行动”文艺晚会 “春雷行动”是维护全省广大农民根本利益,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深受广大农民赞同和欢迎,为了表彰在本次“春雷行动”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农卫士和维权农民,向广大农民兄弟表达质监人最深厚的情意,政宣处与黑龙江卫视晚会导演组,历时两个月筹备了“春雷行动”大型文艺晚会“大地春雷”,全国著名歌星韦唯、闫维文、甘萍、闫学晶等人前来助阵。闫维文穿着质监系统服装与质监局职工共同演唱《公务员之歌》,甘萍演唱了有我局职工创作的歌曲《爱农就是爱自己》,展现了质监人的风采。晚会进一步树立和优化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部门形象。 (六)、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布信息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信息新闻发布制度》,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截至12月下旬,我处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信息及质监系统工作动态11项,其中以省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宣教处还积极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系协调,向省政府提供新闻发布场地和新闻发布设施等多项服务,省统计局、省公安厅、省环保局、省畜牧兽医局等多个厅局领导到我局发布全省专项工作信息。全年我处协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8次,为推动黑龙江省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截止12月初,我处多次组织协调各级媒体集中对外界公布我局的工作举措和相关信息。为配合我局中心工作,全年接待中央媒体采访8次,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800余篇(件),发稿数量是去年的四倍,出色的完成了新闻宣传工作。 (七)、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有声有色 8月25日,我局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协调工商、药监等各有关厅局在哈尔滨红博世纪广场举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誓师大会。我处全员出动奔赴宣传一线,组织十余名摄影、摄像人员全程拍摄资料,并协调车队、仪仗队进行队列演习。组织各级媒体记者,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誓师大会进行宣传,并制作《誓师大会》光盘,完整记录大会全过程。 专项整治动行动期间,我处多次邀请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对外公布工作动态。并在中国质量万里行、现代经济信息等多家杂志做专版信息发布。 此外,我们还制作了多部专项整治行动相关专题片,包括“风暴行动亮利剑”、“勇担职责迎挑战”等多部专题片,用多媒体手段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 (八)、全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好“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我们按照省局领导的要求和部署。印发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7年“3?15”系列宣传活动的方案》。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共同围绕“品质生活,共享和谐”这一主题,以省局为中心,以基层局为辐射点,以技术机构为依托,全面开展了“3?15”系列宣传活动。各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全程跟踪报道,将我局“3.15”开展的系列工作在第一时间报道给群众。 3月9日,省局副局长张琢带队,组织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局联合对餐饮业使用的计量器具以及酒类、饮料等定量包装商品进行监督检查,促进餐饮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3月10日,省局副巡视员刘小妹带队,组织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局联合对哈尔滨农贸市场(早市)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对市场商贩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3月12日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质监局在双城市集贸广场开展送“质量、标准、精品”下乡宣传活动。省局局长张超武亲自到农民家中走访、慰问,并为贫困农户送去免费化肥和农资知识宣传手册。质监系统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出动两辆检测车,携带便携式检验检测设备,进农村、访农户,接待投诉、举报、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并对消费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现场免费检测农药、化肥、食品等近20个项目132件次,充分彰显质监工作固有的专业性、独有的技术性、应有的服务性、特有的公益性和富有的开放性。 3月13日,省局纪检组长李渊臣、副巡视员刘小妹带队,组织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局的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联合对装饰材料、木制家具等产品的销售及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3月14日,省局副局长马菠带队,组织省纤维检验局对纤维制品市场进行检查。省局还在哈尔滨松雷商厦组织专家为消费者实地讲解纤维制品相关知识,公布对各大商场纤维制品的检测结果,使消费者用上放心的纤维制品。 3月15日,省局在哈尔滨家乐福超市组织开展大型“3.15”宣传服务活动,并对哈尔滨红博商业广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省局纪检组长李渊臣同志亲自带队并指挥了此项活动。 3月16日,省局纪检组长李渊臣带队,组织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局质监局执法人员联合对城乡结合部食品质量进行检查。当天捣毁了3个黑加工点,查封不合格牛肉制品原料及半成品共计450多公斤,查扣猪头肉30公斤、生猪头249个,百姓拍手称快。 3月20日,省局组织对商场、住宅电梯和哈尔滨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既以检查的方式维护特种设备安全,又通过媒体的宣传报道增加了社会大众对特种设备使用和维护相关知识的了解,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3.15”活动期间,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共有5100多人次参加各种执法监督、检验检测、宣传咨询活动,印发宣传材料20余万份,参加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达20余万人,接受消费者咨询5400多人次,检查生产、销售企业数千家,并取缔了一批黑加工点。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播共播发我局“3.15”活动新闻300余篇次。 (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再上台阶 1、2007年,我省玉泉酒业等四种产品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且“珍宝岛大米”也已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专家审查会审查,待国家质检总局审核通过。截至11月底,我省已有19种产产品成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目前又有呼中偃松子、巴彦生猪肉、巴彦玉米、巴彦大豆、大兴安岭椴树蜜、桦川大米等6种产品向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提出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今年我省召开了首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研讨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会上,主要针对在今后一段时期该项工作怎样结合《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决定》的精神发展进行了讨论,并对制定我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以及加强对保护产品的监管进行了交流。 3、2007年9月,在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2007中国质量万里行出征仪式暨中国名牌自主创新论坛开幕式地理标志名优产品巡展仪式”当中,全国共有茅台酒等37种产品参加巡展,其中我省以五常大米等14种产品列全国各参展单位之首。这次会议,在钓鱼台国宾馆召开,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同志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大会并致辞,在参观巡展产品时,对我省产品给予了高度评价。 在2007年的工作中,我处干事立业,以实际行动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在未来的一年中,我们将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以求真务实、勇于开拓的精神,努力开创全区质监政法工作和宣传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全区质监法制工作稳步发展,扩大质监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树立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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