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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省直机关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四个文件”大力推进“先锋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省直机关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四个文件”大力推进“先锋工程”的意见》(省直工发[2007]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党委、总支(支部)按《通知》精神和以下几点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1、学习贯彻工作要热起来。要在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中央“四个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先锋工程”。
  2、任务落实要干起来。各党委、总支(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抓好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责任目标,特别是结合质监护农“春雷行动”等工作的落实,用实际行动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的精神。
  3、基层党建工作要硬起来。要加强先进性建设并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先锋工程”,在党建工作中要做到: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度,把党建工作形成制度化管理;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制度。
  4、领导干部要带起来。在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及进一步落实中央“四个文件”的工作中,各级党的领导干部要做到传达学习宣讲在前;落实任务实干在前;创一流工作进取在前;发挥表率作用走在前。使贯彻中央“四个文件”,推进“先锋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局机关党委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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